简介
《七零时装设计师》这书可太带感了!女主穿回七十年代,手艺好,想法新,带着村里姐妹们从纳料子做衣裳,到开裁缝铺子,后来搞起个什么时髦的时装队,风风光光赚钱养家。男主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却眼光独到,死心塌地跟在她后头当牛做马。
第一章 寒夜里的针线
窗外刮着北风,豆大的雪粒子噼里啪啦砸在玻璃上,把窗外的世界衬得一片白茫茫。炕头上的碳火盆灭了大半,屋里冷得像冰窖子。
我缩在被窝里,怀里抱着半块冰凉的红薯,算是唯一能带来点热乎劲儿的东西。手心头上倒是暖和,正捏着个缝衣针,对着窗户上薄薄的一层冰花比划。
这身嫁衣,我是给自己做的。原来的那件,领口袖口都磨得露了毛,袖口还裂了个口子。这年头,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,是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。
但这次不一样。
这布料,是上次镇上赶集时,我用偷偷攒下的二十块钱买下的的确凉。浅蓝色的,带着点细腻的提花,在七十年代的农村,绝对是稀罕物。手电筒照着,那花纹在布面上轻轻晃动,像是有生命一样。
针尖穿着布料,发出细微的“咝咝”声。我的手指灵活地挑、引、挑、引,动作一气呵成。这手艺,是从我娘那辈传下来的,学的快,记得牢。
记得小时候,我娘就坐在那个小木案几上,膝盖上铺着一块干净的旧布,手里拿着针线,一边纳着鞋底,一边给我讲过去的故事。那时候,她总说,做人要像这针线,走得稳,扎得深。
针越缝越快,那股子专注劲儿,让我 momentarily 把外头的风雪给忘了。脑子里想的,全是以前在县城裁缝铺当学徒时候的事儿。那时候,衣服要合身,要好看,和人现在穿衣服一个道理。
缝完前襟的盘扣,我盘腿坐起来,看着炕墙上挂着的那些旧衣服。有我儿时的,有线哥家的,还有……嗯,还有他那件。
他?是指李建国。
李建国是我的夫君。一年前,我穿回这个七零年代,成了他家的媳妇。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,皮肤黝黑,手掌粗糙,眼神里却透着一股子实诚劲儿。
说实话,刚开始我也没看上他。那时候,我满脑子都是县城的繁华,裁缝铺的流水线,怎么也想不到会穿到这么个穷山沟里。
可日子一过,我就发现,这人虽然土得掉渣,但对我好。家徒四壁的时候,他起早贪黑地干农活,晚上回来还给我熬玉米糊糊;我生病发烧的时候,他守在我床前,一宿没睡。
这人,手虽然笨,但心不笨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