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我在末世打野》——这书讲啥?就讲个要饭的,末世来了,啥装备都没有,只能天天拿着刀,去野外“溜达”找能吃的。读者们说,这本书还行,挺真实的,毕竟大家现在连个奶茶都舍不得多喝两杯,看个弱者挣扎挣扎也挺解压。
第六章 旧日回忆
前脚刚钻进小巷子,老王后脖颈就冒了层冷汗。末世里,巷子就是个天然的口袋,刚进来就被堵住的可能性,比中彩票还大。他猫着腰,仔细听了听外面的动静,嘈杂声还在,只是似乎往前挪了挪,没追过来。
这点小庆幸只持续了三秒。巷子拐角传来“哐当”一声,紧接着是几声短促的惨叫。老王脑袋“嗡”的一下,差点栽倒在地。这惨叫太熟悉了,末世才多久,他听过的“干吼”和“求饶”声,比他吃过的顿饭都多。
“操!”他低声骂了一句,心脏狂跳。循着声音摸过去,巷子尽头果然瘫倒着两个人。一个男人,女人,身上都添了新伤口,女人脸上还有一道血口子,正咧着嘴,眼神发直,像是吓傻了。男人半边脸被撕掉了一大块,手里还死死攥着半截断刀,嘴里喷着血沫。
老王赶紧缩回来,用砖头堵住了自己刚进来的那道口。他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和淡淡的硝烟味。这动静太大,肯定惊动了周围的人。刚才那帮人,现在说不定正抄着近路往这边赶呢。
他看着那两人,脑子里飞快转着。杀?末世里杀人,第一个就会被人盯上。不救?心下不忍是假的,可救了,自己就等于招惹了麻烦。前两天刚捡到的一口袋压缩饼干,今天晚上本来打算留着填饱肚子,现在看来,大概是送人了。
“嘶……”老王吸了吸鼻子,想起几天前的事。他现在就剩一把破柴刀,身上扒拉件破夹克,口袋里几块硬邦邦的面包屑。想起以前,他也是衣冠楚楚的程序员,每天坐在空调房里敲键盘,最远的活动范围就是公司楼下的小卖部。哪像现在,天天跟野猪、土狗、还有更难缠的家伙打交道。
那时候他可从没想过,有一天连顿热乎饭都成奢望。最惨的时候,他甚至吃过不知什么玩意儿长在墙角的灰色菌菇,差点拉死。想起那味道,老王直犯恶心。那时候要是早知道末世会这样,他当初肯定把公司那几万块奖金,全扔外卖小哥怀里了。
巷子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,还伴随着起哄声和 Missouri 那标志性的口音——听声音,最少有三四个人。老王的心提到嗓子眼,手心全是汗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