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陛下要搞事业
林风从草丛里抬起头,眯着眼睛看了看天,又把鼻子埋进草里使劲闻了闻。这味道……是野花的香味,还是哥布林的骚臭味?他搞不清楚,反正是两种味道掺和在一起,呛得他眼泪直流。
“搞什么啊……”林风嘀咕着,从草丛里爬出来,拍了拍身上黏糊糊的草叶,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。手上的泥土蹭到衣服上,黑一块白一块的,跟个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瘦猴似的。
他摸了摸口袋,还好,那块从人类村庄顺来的、亮晶晶的玻璃珠还在。这玩意儿在他眼里比金子还珍贵,至少能忽悠哥布林。
“得,人 угол (俄语:角落)了,先找个地方躲躲。”林风晃晃悠悠地朝前走,脚底下踩着软绵绵的青草,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弹簧上。
走了没一会儿,他就看见前面草丛里有个小土包,土包上站着几个小黑点,正吱吱喳喳地吵着什么。
林风凑近一看,好家伙,几只哥布林围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,正争得不可开交。那东西……不就是他刚才丢的那块玻璃珠吗?
“妈的,想抢我的宝贝?”林风心里骂了一句,正想冲上去抢回去,突然听见其中一个哥布林喊道:“快看!是魔晶!是魔晶!”
其他人一听,立马停下手里的仗,一起往玻璃珠上指。林风顺着他们的手指看去,只见那块玻璃珠在阳光下闪烁着七彩的光芒,比之前还要亮一些。
“魔晶? чего это такое (俄语:这是什么)?”林风一脸懵逼,他听人类说过魔晶,据说是一种很珍贵的魔法材料,但从未见过。
其中一个哥布林见林风一脸好奇,就指着玻璃珠,用含糊不清的哥布林语言跟他说了一通。林风听不懂,但能理解大概意思,就是这玩意儿很值钱,他们要把它卖掉换吃的。
“卖?卖给谁?”林风问。 “卖给人类。”哥布林回答道。
林风一听,脑子 Immediately (英语:立刻)转了转。人类?他们肯定不知道这玩意儿是魔晶,估计会把它当玻璃珠卖掉,价格肯定不高。
“我出高价!”林风眼珠一转,计上心来。
哥布林一听,眼睛瞬间瞪得溜圆,以为是哪个人类贵族来看货了。要知道,在他们的认知里,人类都很有钱,尤其是那些穿着漂亮衣服、戴着金属首饰的人类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