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洪荒:苟到圣人,我快藏不住了》里主角老王,攒了不知多少年好处,终于金丹成圣。可这年头圣人也不好当,前一秒刚悟道,下一秒就感觉四面八方都有人盯上他。老王心里直打鼓:“我这老好人形象,别被戳破了啊。
第一章 鸡肋金手指
老王叹了口气,搅了搅面前 eclectic 一团的茶杯。杯里是紫色的茶汤,一看就不是什么凡品,但端上来闻着,除了股子陈旧味,就剩一股子制作者强行添加的甜香,挺别扭。他皱着眉,喝了一小口。
“早知道自己这破玩意儿还有用,当初就该多攒几斤,现在只能喝点意思都不太有的。”老王嘀咕着,眼神飘向窗外。他盘膝坐在山洞里,洞口堆着些干草和破布,勉强能挡点风。山体是青黑色的岩石,裸露在外,角度看过去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没人要的孤寂。
成圣那年,老王三十出头。按理说,这岁数踩着门槛就进去了,怎么也能搞个什么天尊、祖巫当当,起码混个脸熟。可偏偏老王就是差了点气运,偏偏他又是个特别能凑巧的人。上次闭关悟道,差点被雷劈了三次,最后雷声念叨了半天终于放过他。现在呢,金丹成圣,总算攒够本钱,结果就是……全洪荒都知道他成圣了,而且还是个靠捡漏摸鱼摸上来的。
“就我这金手指,一个破茶炉子,真能成圣?”老王忍不住又嘀咕一声。这玩意儿他捡了足足三百六十五天,每天雷打不动喝一口,味道确实变过。从最初涩到掉牙,甜得发腻,再到后来酸涩中带点苦,最后居然能品出一丝……嗯,说不出的气味,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,又像是发酵过头的死水。但过程就是三百六十五天,一天不多不少,一杯茶下肚,气感就莫名其妙地增长一分。三百六十五分之后,他感觉脑子都烧了,直接脱胎换骨,成了圣人。
这玩意儿,与其说是金手指,不如说是鸡肋。杀鸡焉用牛刀?这老王天生就是种田体质,他要是搞什么大动静,别人还不把他当散财童子?可这玩意儿偏偏逼着他出头。
“不行,得低调,现在低调,以后才有活路。”老王眼神一凛,把最后一点茶汤灌进嘴里,咂咂嘴,像是品出了什么名茶。“得想办法把这老好人形象装得更像点。”
他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掸了掸破旧的道袍。道袍样式很简单,颜色是那种洗得发白的灰色,一看就是穷酸货。老王就是觉得这件衣服最不起眼,也是最安全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