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最近看的历史文,这本不一样。主角是特战中队扛把子,带着弟兄们深入敌后干仗。都是精兵强将,但日子不好过,天天跟鬼子硬碰硬。战斗描写挺生猛,看得人头大。主角人还行,痞帅,带队伍那叫一个狠。要是喜欢看硬核抗日,这本书可以入。
第一章 告别家乡
老王刚从被子里把头探出来,窗帘后面透进来的晨光把他脸上睡出来的褶子照得发亮。他伸了个懒腰,骨头咔吧响了一声,然后翻身坐起来,顺手把扔在床脚的运动鞋蹬到脚上。
窗外天刚蒙蒙亮,远处传来几声远处鸡叫,近处隔壁老李家烟囱里飘起一缕白烟。老王揉了揉眼睛,昨天晚上宿醉的难受劲儿还没散。他记得清清楚楚,昨晚是跟几个口音不对的客人喝酒,最后怎么回的家都模糊了,只记得好像有人喊他“王队长”。
他伸手摸了摸枕头底下,摸出一根皱巴巴的烟来,点上,深深吸了一口。烟雾从嘴角溢出来,带着一股子辛辣味。这烟是部队发的,便宜,但抽着提神。
桌上的军用怀表滴答作响,老王瞥了一眼,时针正指在六点。距离集合的时间还差半个钟头。他没急着下地,而是又缩回被窝里,把脸埋进被子里,眯着眼睛打量身边的人。
屋里不大,一张床,一个桌子,两个书架,四张硬板床。墙角堆着几个空弹药箱,地上铺着干草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和汗味混合的怪味。这是他亲手收拾的,来的第二天就把老乡家多余的家具都搬来了,自己亲手钉的木板床,刷的防潮漆。
老王是十六岁参军的,当过三年侦查兵,后来因为脑子活络,枪法也不错,被挑到特战中队里当队长。这一干就是五年,从一个愣头青熬成了现在这副样子。军装磨得发亮,脸上多了几道刀疤,眼神冷得像淬了冰。
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。他摸出兜里的军用信封,用铅笔在窗户纸上划了划,把信封撕开。信纸比较旧了,边角都磨损了,是老家来的。他展开信纸,上面是熟悉的字迹:
“王娃,家里一切都好,爹娘身体还行,你放心。你说的钱已经寄过去了,收到了吗?部队伙食怎么样?别亏待自己,想家了就想想咱们的队伍,要是有空,早点回来,娘给你炖了猪脚。”
老王嘴角动了动,没吭声。他记得清清楚楚,信里说的钱,是他上个月托人带回去的,家里盖新房子缺钱。他估计是爹娘又找他借钱了。
他把信折好塞回兜里,靠在墙上站起来。昨晚上宿醉的晕眩感又涌上来了,他晃了晃脑袋,几步走到桌边,拿起桌上的军用水壶灌了一口凉水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