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弗洛雷斯骑士谭》,历史题材。讲的是个叫弗洛雷斯的小骑士,本来想安安稳稳当个地主,结果摊上国家内战,不得不卷入纷争。打仗打仗又打仗,期间遇上各种奇奇怪怪的人和事,有搞笑有牛逼,有狗血有温情。
第三章 首战告捷
格雷森的警告还在耳边响着,弗洛雷斯却已经把那杯麦酒灌进了肚子里。酒劲上头,他只觉得脑子清醒得很。钱是得想办法,他的田产被征收的时候,就被搜刮得差不多了。加入献身骑士团,听起来又疯狂又危险,但总比饿死在路边强。
第二天一早,弗洛雷斯就找到了骑士团的驻地。门口站着几个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,一个个面无表情,眼神冷得像冰锥。他刚想张口打招呼,就被一个高个子骑士拦住了。
“新来的?”骑士的语气冷淡,甚至有些不屑,“我们这里不欢迎闲杂人等。”
弗洛雷斯心里一沉,但还是硬着头皮回答:“是我,弗洛雷斯·德·蒙哥马利。我想加入骑士团。”
那骑士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嘴角撇了撇:“就凭你?一个连剑都没摸过的穷小子?”
弗洛雷斯咽了口唾沫,强作镇定:“我愿意学习,愿意吃苦。”
另一个骑士走了上前,用手指敲了敲弗洛雷斯的头盔:“学是肯定要学的,不过先得通过考验。跟着我们,去边境执行一次任务。”
弗洛雷斯的心跳漏了一拍,但脸上还是保持着平静:“什么任务?”
“护送一批物资到边境小镇,途中可能会遇到敌军。”骑士回答得简短,没有多余的话。
一路上,弗洛雷斯跟着队伍,心里七上八下的。他们穿过森林,越过河流,一路上都在警惕着四周。果然,在靠近边境小镇的时候,他们遇到了一支敌军。
“准备战斗!”骑士头领一声令下,大家都拔出了剑。弗洛雷斯虽然紧张得手心冒汗,但还是跟着队伍冲了上去。
战斗异常激烈,敌军的人数比他们多得多。弗洛雷斯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了战争,血腥味扑鼻而来,他的心跳得像擂鼓。就在他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,一个骑士把他拉了后头,低声说:“小心!”
那人指了指敌军的一个薄弱环节,弗洛雷斯立刻明白了。他跟着骑士一起,从那个地方突入敌军,一下子就砍倒了几个敌人。这一战,他们大获全胜。
回到小镇,弗洛雷斯已经浑身湿透,但心里却异常激动。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战斗,也是第一次取得胜利。他看着那些受伤的骑士,心里充满了敬佩和感激。








